释义 |
合同不是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以口头形式或者其它形式也能订立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一、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是怎样的? 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与纸质合同相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其同样属于书面形式的一种。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电子合同到底是否有效 电子合同是合同的不同表现形式,一般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某种程度上,电子合同可以视为书面合同。电子合同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其内容来确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三、电子版合同生效吗? 电子版合同也是生效的。电子合同一般也属于法定的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书面形式不仅是合同书、信件这些最常用的形式,其他的有形表现并可以随时调取查阅的形式亦视为书面形式,是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变化,对书面形式进行的扩张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