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需要本人到场吗 |
释义 | 劳动仲裁不一定要本人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与。 如果自己不便亲自参与劳动仲裁,那么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可以委托人的包括律师、亲属或者朋友等。委托他人代办时,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那么仲裁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具体写什么内容呢?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另外,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综上所述,申请劳动仲裁不一定本人必须到场,本人不能亲自参加仲裁的,可以委托家人代理或者委托给律师,这里需要注意,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您在维权的时候千万不要错过仲裁的时效,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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