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国对于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一般是指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任何行政行为,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也必须取得法律的授权,否则不能行使。在行政诉讼中,需要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条 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