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顺序继承人分得遗产的比例是多少? |
释义 |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分配原则及继承人范围,以及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否可以放弃继承。根据法定继承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应平均分配遗产,但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第一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尽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和胎儿。法定第一继承人可以在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需书面表示。 法律分析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分配的比例是多少 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分配的比例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二、第一继承人包括哪些人 第一继承人包括: 1.配偶。 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 2.父母。生父母对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不享有继承权。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3.子女。 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4.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 5.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 6.胎儿。 三、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吗 法定第一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合法的继承人是可以在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的,放弃继承遗产需要有明确的表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分配一般应均等,但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如对生活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给予照顾。第一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尽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和胎儿。法定第一继承人可以在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需要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表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