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有哪些 |
释义 | 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租赁合同的重要构成要素,它是指出租人于合同生效后应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的物。 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应具有合法性。以法律禁止流通物出租的,租赁合同应为无效。以限制流通物作为租赁合同标的物的,应区别而论。 一、转让协议和租赁协议区别是什么 转让协议和租赁协议区别是:租赁合同的订立是以出租人提供租赁物为直接目的,承租人只获得租赁物的使用和收益权,而不是租赁物的所有权。在转让合同中,出卖人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受让人支付对价的目的也是为了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由于转让这个词的多义性,转让合同不是一种基本的合同类型,其范围远远大于销售合同,甚至包括租赁合同。 二、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1、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2、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虽然说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是一个多方互利的法律关系,但承租人却是该法律关系的发起者。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是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而订立买卖合同,并且租赁物也是由承租人使用,将来还会把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因此,虽然买卖合同是出租人和出卖人签订的,但是对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却是由卖方直接交给承租人,该标的物的实际使用者也是承租人,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也是由出卖人向承租人承担。 三、出租人的义务法律规定 1、交付出租物。 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 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 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在其存续期间,出租人有继续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者约定品质的义务,使租赁物合于约定的使用收益状态。 3、物的瑕疵担保。 出租人应担保所交付的租赁物能够为承租人依约正常使用、收益的状态,即交付的标的物须合于约定的用途 4、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 出租人应担保不因第三人对承租人主张租赁物上的权利而使承租人无法依约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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