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损害免责约定有效吗? |
释义 |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本质即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双方的意思表示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表现出来的,意思表示一致应当表现为对合同全部条款和内容的协商一致。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订立,必须要保障公民及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免受损害,必须维护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否则无效。 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是免责条款的主要功能,也是其合理性因素之所在。 5、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 一、合同成立生效的条件和要素有哪些 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 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二、合同免责条款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有以下特征:1、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免责条款是条款制作人事先拟定的。3、免责条款旨在免除或限制当事人未来所应负的责任。4、免责条款必须是明示的条款,不允许以默示方式规定,也不得以推定的方式确认其存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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