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除夕、农历大年初四至初六: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计算公式如下: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 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 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如果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向其支付加班费,不可用调休代替。具体到本年度“春节”假期,从2023年1月22日-24日这3天属于法定假日,单位安排加班的,不能再安排劳动者调休,只能额外支付300%的工资。2023年1月21日,1月25日、26日、27日 这4天属于节假日,可以安排调休;不能安排调休的,要额外支付200%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