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目前国内法定的残疾学生共有几类 |
释义 | 1、视力残疾:分盲和低视力两类。 2、听力残疾:分一级听力残疾、二级听力残疾、三级听力残疾和四级听力残疾。 3、言语残疾:分一级言语残疾、二级言语残疾、三级言语残疾和四级言语残疾。 4、智力残疾:分一级智力残疾、二级智力残疾、三级智力残疾和四级智力残疾。 5、肢体残疾:分一级肢体残疾、二级肢体残疾和三级肢体残疾。 6、精神残疾; 7、多重残疾:凡是两种以上残疾的为多重残疾。 一、智力残疾儿童的思维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思维长期停留在直观形象阶段,缺乏分析、综合、概括的能力。 2、思维刻板,缺乏目的性和灵活性。 3、思维缺乏独立和批判性。 二、智力残疾儿童在语言发展上主要有以下特点: 1、语言发展迟缓,词汇量少。有的智力残疾儿童两三岁才会说一些单个的词,到五六岁才会说一些简单的句子。有的上学以后,连自己家住在哪儿也说不清。与正常儿童相比,他们掌握的词汇量要少得多。正常儿童入学时,一般已掌握了2500—3000左右的词汇量,有的甚至更多,而同龄的轻度的智力残疾儿童也只能掌握几百个词汇,并且大多是名词、动词、代词等,连词、副词、形容词等基本不会使用。另外,他们对语文的理解也不全面,在使用某些词汇时,往往不分场合,盲目使用。 2、由于短时记忆能力差和思维的不灵活,智力残疾儿童对稍长的句子听起来有困难,也不会说成份较多、结构较复杂的句子,一般只能说较为简单的陈述句。除了以上的特点外,智力残疾儿童在语言上更多地表现为发音不准、吐词不清,这是语言障碍中比较显著的特征。 三、关于帮助残疾儿童《计划》提出了三大任务: 1、提高普及水平,重点解决8万名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 2、加强条件保障,重点保障特教学校正常运转和提高办学水平,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建立健全覆盖全体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三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完善的特教学校课程和教材体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四条 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二十六条 国家发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完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及其保障体系,采取措施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开展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实行康复与教育相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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