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装修合同的附加条款可以增加以下内容:1、乙方应明确其经营范围,并在甲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上签字;2、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主动向甲方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其他相关资格证书;3、若乙方没有相关资质或未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提供相关证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或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装修合同可以增加的附加条款有: 1、乙方向甲方指明其经营范围,并由甲方在该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上签字; 2、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应主动向甲方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及其他从事装修所需的资格证书; 3、乙方若没有相关资质或在签订合同前未向甲方出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或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主要内容】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该内容由 刘成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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