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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是否签过竞业禁止协议
释义
    竞业禁止协议是本单位保护其商业秘密不被泄露的手段,但是,这不是强制性规定。从本质上讲,它是双方共同协商的结果,员工可以选择不签署竞业禁止协议。此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单方面解雇员工的6个原因中,没有不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就可以被解雇。用人单位不能以员工未签署竞业限制协议为由解雇员工,否则将构成非法解雇。
    一、收购公司后是否可以解雇员工呢
    收购公司后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有权解雇员工。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雇员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非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其他。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二、不竞争协议和竞业协议区别
    竞业禁止协议是一种约定义务。保密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则是一种法定义务。区别在于,如果企业与员工之间存在保密约定的,应优先适用双方的约定,若双方不存在保密约定的,企业不能追究员工的违约责任,只能在员工侵犯商业秘密的范围内,通过侵权诉讼来追究员工违反保密义务的法律责任,其保护秘密的范围仅限于法定意义上的商业秘密,而不包括企业的其他秘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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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0 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