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反诉条件具体是什么呢 |
释义 | 反诉的条件: 一、反诉必须向审理本诉的法院提起,否则就无法与本诉合并审理,不能达到反诉的目的; 二、反诉应该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是在第二审程序仍应允许当事人提起反诉。 当事人提起反诉后,在二审程序中能够达成调解协议,即可以调解方式结案。如果不能达成调解协议,可以发回原审法庭重审。反诉对象的特定性,也就是说反诉只能是本诉的被告对本诉的原告提起。 通常认为,本诉与反诉的双方当事人不能增加也不能减少,只是原告和被告的诉讼地位进行了调换。反诉的请求是具有独立性的。反诉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 反诉的条件 反诉必须符合民诉起诉的条件,反诉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是反诉只能由被告向原告提起,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不发生反诉的关系; 二是反诉必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否则就可能是起诉而不是反诉; 三是反诉必须在法院受理本诉后,至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之前或之后都不是反诉; 四是反诉的请求和事实理由与本诉具有牵连性,存在着法律上的联系,否则就要另行起诉,也不能合并审理。 反诉是什么意思 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与本诉有关联的独立的诉。根据我国民诉法即相关法律法规,被告有权提起反诉,被告提起反诉应当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一审未提起反诉,二审时提起反诉,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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