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是。因业主门口正对的楼道及电梯间属于公共通道,业主的个人行为应不得妨碍或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个人的住宅属于私密空间,行踪轨迹等属于个人信息,因此,个人在住宅内的活动以及进出住宅的信息属于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范畴。对于未经过他人同意而拍摄、窥视、窃听以及收集个人信息等行为可能涉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