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到期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规定合同到期终止需要提前通知,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需在七个工作日内给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登记失业,领取失业保障金。并且,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款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需签合同而终止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另外有特殊情况,如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与用人单位约定了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要提前通知,那么用人单位就有提前通知的义务,若没有提前通知就是违约,需依照合同支付赔偿违约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