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先看父母有无 遗嘱 指定 继承人 ,有的话,依照遗嘱办理 继承 。 无遗嘱前提, 民法典 规定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房产份额。 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取一位继承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 继承协议 ,得到公证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