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亡抚恤金是否为遗产 |
释义 | 死亡抚恤金不属于遗产范围。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抚恤金不是基于公民死亡前的民事行为,而是公民所在单位死亡后支付给其近亲安抚和救助死者家属的精神安慰和物质补偿。因此,死亡抚恤金是死者近亲属的共同财产。即使死者生前有明确的遗嘱分配,这部分财产的处分也是无效的。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一、抚恤金继承是否需要公证 不需要公证,一般情况下,“抚恤金在公证遗嘱中指定归谁”是无法律效力的,因为抚恤金不是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关于遗产,我国规定遗产是被继承人生前合法取得并在其死亡时实际存在的财产。继承产生于死者死亡之时,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家具、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家禽、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所有的生产资料、著作权及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财产,在死者死亡时转化成可供合法继承人继承的遗产。 而抚恤金的性质,则是死者所在单位给予死者近亲属和其生前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和精神抚慰,产生于死者死亡后。因而,死亡抚恤金是基于死者死亡而发放的抚恤金,有一定精神抚慰的性质。故死亡抚恤金不是给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是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其目的在于抚慰死者亲属,而遗产是死者个人所有于死后留下的财产,遗产继承是为了保护公民个人合法的财产权益,使死者生前的合法财产不至于因死亡而消失。所以,死亡抚恤金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能作为遗产以遗嘱的形式加以分配。 死亡抚恤金带有精神抚慰的作用,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死者扶养的或生前对死者照顾照料的人。死亡抚恤金的分割应参考亲属与死者之间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合理分配,以主要照顾和救济死者生前需要扶养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补偿对死者生前照顾赡养较多的亲属并兼顾其他亲属为原则进行酌情分割,不能适用平均分配的原则。 二、没有遗嘱继承房产的规定是什么 没有遗嘱继承房产的规定是直接按照法定继承来进行处理。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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