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节日加班工资要算个税吗 |
释义 | 加班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加班费计入员工工资总额,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一、职工工伤补偿金属于工资吗 根据1989年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中规定,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第11条又规定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职工工伤补偿金属于基于社会保险制度获得的补偿,符合《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11条中规定有关劳动保险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因此,职工工伤补偿金不属于工资。 二、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包括哪些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应得工资包括 1、单位代扣代缴的社保、住房公积金——应包含在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中 根据法律规定,社保、住房公积金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一定比例缴纳。用人单位每月代劳动者代扣代缴的个人部分,最后仍进入劳动者个人社保或公积金账户,是个人的货币性收入,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所以个人代扣代缴部分应包含在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中。 2、津贴、补贴、奖金、加班工资、特殊津贴等——应计算在计算基数中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组成部分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凡是符合工资组成部分的,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津贴等属于工资收入的,都应计入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 3、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税前工资 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前12个月工资是否是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工资,但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应得工资通常指税前工资。 三、奖金能算入福利费吗 奖金不属于职工福利费,奖金属于工资的一部分。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的奖金计入工资总额内所以应当计提。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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