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养老保险逾期一个月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中断是由企业原因造成的,无论其户籍是否在本市行政区域均由企业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按“应缴未缴”提出书面申请补缴。
    如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断的,无论其在参保或中断状态均不能补缴养老保险中断年限。
    如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的,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断的,其在参保状态下可以申请补缴养老保险中断年限。
    一、医保中断不能超多少个月
    医保中断不能超过3个月。
    医疗保险中断,从中断缴费的次月起,参保人员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支付。超过3个月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原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继续计算,医疗费用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起按规定支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不补缴欠费的,原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不再计算。
    医保具有“低水平,广覆盖”的特点,缴费以低水平的绝大多数单位和个人能承受的费用为准,广泛覆盖城镇所有单位和职工,不同性质单位的职工都能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参保人员完成缴费年限后可以终身享受。
    医保个人账户是根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而设立的、专门用于存储参保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和用人单位缴费中按一定比例划入的资金,记录医疗消费情况的专用账户。个人账户的资金用于支付就医和购药自付部分的费用。社会保障卡是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就医、购药而办理的用于验明身份,记录、储存个人账户资金及使用情况的电子信息卡片。参保人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可在本市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二、社保补缴办理的有关问题
    1、《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涉及的人员类别为哪些?
    《通知》中明确,涉及人员为“在市、区(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本市户籍人员”,因农业户口不涉及档案问题,故应明确为“本市城镇户籍”人员。
    2、已退休人员是否可以申请补缴?
    《通知》中明确,应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可以提出书面补缴申请,故申请人应在到达退休年龄且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前申办补缴手续。
    3、个人可以申请什么时间段的补缴?
    按照《通知》要求,在个人提出申请,经存档机构初审材料并报请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后,个人可以补缴1992年10月之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4、补缴的比例是多少?是否涉及补缴系数?是否记个人帐户?
    《通知》规定,补缴时,以本人确认的相应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乘以办理补缴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即补缴系数),作为相应补缴年度的补缴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计入个人账户部分,均以本人确认的缴费工资基数按历年规定的比例计入。
    5、用人单位原因造成的中断是否可以通过本《通知》补缴?
    《通知》中提到,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仍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7]21号)及本市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补缴手续。
    6、补缴基数如何确定?
    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个人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时,相应年度缴费工资基数档次分为以下三档:
    (1)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3)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下限。
    7、个人办理补缴应通过什么部门?
    根据《细则》要求,已在存档机构个人委托存档的本市城镇人员,本人可向现存档机构申请补缴;档案关系在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申请补缴;档案关系不在存档机构或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办理个人委托存档等相关手续后,可以申办补缴手续。
    8、如果个人档案既不在单位,也不在存档机构的,是否可以申请补缴?
    根据《细则》要求,档案关系不在存档机构或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办理个人委托存档等相关手续后,可以申办补缴手续。
    9、补缴时是否需要中断在缴的保险?
    根据《细则》要求,申办补缴过程中,个人的社保关系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
    10、那些情况下不得申办补缴?
    根据《细则》要求,以下时间段内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得申办补缴:
    (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
    (2)被判刑劳教收监执行期间;
    (3)办理外埠户籍进京之前;
    (4)办理本市户籍农转非之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1 22: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