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由需要抚养的一方行使。如果双方无法协商,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抚养权变更,但要考虑到维护子女的最佳利益。在审判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抚养人的经济能力、家庭环境、对子女的爱护和教育等因素,作出最合适的决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五条:“子女的监护权、抚养权由需要抚养的一方行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六百二十条:“子女的生活、教育、健康等利益与其父母的离婚有关的,离婚时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由双方父母协商一致,并报人民法院确认。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作出决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处理涉及未成年人财产保护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子女的利益应当放在首位,视具体情况,适当扩大抚养人的权利,以保障子女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