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怎样和男友解除现在的同居关系 非婚同居的双方必须是无配偶男女两性。同性恋者不能构成非婚同居的主体,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同居是违反婚姻法规定的非法行为,不能构成非婚同居。 法律咨询:我和男友从2000年开始同居,有一个女孩,现在5岁,原本打算领结婚证,后来由于两人感情出现裂痕,便不再打算领证。两年前,因关系进一步恶化,开始分居,女孩一直由我一个人抚养,两人的财产一直是分别管理。现在我想彻底结束这种关系,选择新的人生伴侣,您说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双方自愿建立像夫妻一样的生活共同体,但并不具备构成合法婚姻的形式要件。非婚同居的双方应该像夫妻一样共同生活,建立包括性生活、平常必要的共同的政治经济生活等为主要内容的共同体,但是,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构成婚姻关系。 相关法律知识: 我国法律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生活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发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