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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逮捕就是有罪吗?
释义
    逮捕不一定是有罪,是可能性比较大。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会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话,要承担刑事责任,有可能被判处刑罚或拘留。
    一、公安机关进行逮捕
    逮捕有检察院或者法院决定,而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对于公安机关执行的逮捕的情形,根据刑事诉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的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对于批准或者决定逮捕,也要考虑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二、逮捕后多久移送起诉
    逮捕后移送起诉时限是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时间。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二个月。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是否起诉,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三、警察上门逮捕的流程如下:
    1、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
    2、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
    3、到异地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到异地执行逮捕时,应携带批准逮捕决定书及其副本、逮捕证、介绍信以及被逮捕人犯罪的主要材料等,被逮捕地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执行。
    四、逮捕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综上所述,逮捕后移送起诉时限是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时间。需要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同时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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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5: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