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住房拆迁赔偿制度解析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商住房拆迁赔偿制度解析 自家商用的住房遭遇拆迁时,政府拆迁部门应当给予以下补偿:1、房屋价值补偿;2、临时安置补偿;3、搬迁费补偿;4、搬迁奖励、补助。就上述补偿,政府拆迁部门应与被拆迁人协商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确定具体的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自家商用的住房遭遇拆迁时,政府拆迁部门是否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一般来说,如果自家商用住房符合以下条件,政府拆迁部门应当给予停业停产损失补偿:1、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营业执照中记载的住所与被拆迁房屋地址一致。3、住宅产权证中登记的产权人,从未作出任何放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书面承诺。 二、商住房拆迁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单位需要与被拆迁人签订安置协议条件,拆迁补偿一般依照房屋面积的一定比例进行置换,具体可以查看拆迁公告的规定。《国有土地上》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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