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金与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撰写建议 |
释义 | 领失业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应包含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合同起止日期、解除原因、单位盖章等,员工不签字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根据情况而定,丢失的证明可要求用人单位重新开具或复印原件给劳动者,违反未出具书面证明的用人单位需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领失业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要写明职工,性别,年龄,住址,劳动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单位的盖章等。 一、领失业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写 领失业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要写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的起止日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单位的盖章、日期等等。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在单位离职时,单位开具的证明。一般情况下都是单位出具,然后去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关系科盖章办理解除。如果超期了的话,可能还要根据办事部门要求提供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如果公司拒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员工不签字是否生效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员工不签字是否生效要分情况。 解除劳动合同分为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协商解除必须本人签字,单方解除只需要通知对方即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人事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如何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的补办办法是: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重新开具一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者把公司原来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复印一份给劳动者。 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领失业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离职时必要的文件,应包含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解除原因等。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需签字确认。如证明丢失,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重新开具或复印原文件。用人单位未提供书面证明的,将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责令改正,并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的解除应遵循法律规定,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四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 第三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举办或者与他人联合举办经营性的职业中介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招聘会,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九条 【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四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 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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