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危房倒塌事故致人死谁应承担责任? |
释义 | 所有人应承担房屋倒塌伤人的赔偿责任,但若已尽警示义务可减轻责任。若受伤者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擅自进入房屋并明知危险,也需承担一定过错责任。 法律分析 如果所有人明知房屋有倒塌的危险,却没有采取相应的积极措施,比如修缮、改造或拆除,最终致使房屋倒塌伤人的,所有人在管理上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立了告示牌,尽了一定的警示义务,因此应减轻赔偿责任。如果砸伤的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房屋有危险,却擅自通过或进入,对损害的发生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拓展延伸 农村危房倒塌事故:责任归属与安全监管的探讨 农村危房倒塌事故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涉及到人员生命安全和责任归属的重要议题。在这方面,责任的归属是关键。首先,应该由相关部门和政府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他们负有监管和管理的责任。他们应该加强对农村危房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居民的住房安全。其次,建筑施工单位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他们在建造农村危房时应严格按照建筑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房屋的结构安全可靠。此外,农村居民自身也应该对自己的住房安全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房屋,避免潜在的安全隐患。综上所述,农村危房倒塌事故的责任归属需要政府、建筑单位和居民共同承担,同时也需要加强安全监管和管理,以确保农村居民的生命安全。 结语 在农村危房倒塌事故中,责任的归属是至关重要的。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承担监管和管理责任,加强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居民的住房安全。建筑施工单位应按照标准和规范施工,确保房屋结构的安全可靠。农村居民也应对自己的住房安全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避免潜在的安全隐患。只有政府、建筑单位和居民共同承担责任,并加强安全监管和管理,才能确保农村居民的生命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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