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签三年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多久 |
释义 | (一)《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谓试用期,又叫适应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考察,以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可以”二字表明,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而是协商条款,是否约定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是,只要协商约定试用期,就必须遵守有关试用期的规定。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要执行以下六点规定: 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按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即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可以在6个月内约定试用期。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 5、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后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 6、试用期不得延长。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不满意或认为不适合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延长试用期继续进行考察 由此可知,劳动合同签三年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这在我国相关法律条文中是有着明确规定的。与此同时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减少,试用期时限也应该逐步减少,并且在合同双方无变动的情况下只能试用一次试用期。 一、书面劳动合同复印哪几面 劳动合同有几面就复印几面,签订好的劳动合同的复印要求,劳动合同原件可以拆开复印,复印后重新装订好即可,劳动双方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拆开复印不影响劳动合同内容的有效性。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可以更改吗 一定条件下可以。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一)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二)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三)提出劳动合同变更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要平等协商一致方能变更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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