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扣分。对于赤膊开车的其他处罚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具体要看当地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四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二十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