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营者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怎么处理 |
释义 | 经营者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处理方法: 一、申报人依照有关规定或通知将申报文件、资料交给反垄断局,反垄断局向申报人出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材料接收单》。反垄断局核查申报文件、资料是否完备,如不完备,由反垄断局书面通知申报人补充材料。 二、申报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由反垄断局书面通知申报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交文件、资料。申报人逾期未补交文件、资料的,视为未申报。 三、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申报文件、资料完备的申报,由反垄断局书面通知申报人立案。 四、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做出是否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由反垄断局书面通知申报人。 五、对需要实施进一步审查的,自决定之日起九十日内完成审查,做出是否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由反垄断局书面通知申报人。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反垄断局书面通知申报人延长进一步审查的期限,时间最长不超过六十日: (一)经营者同意延长审查期限的; (二)经营者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准确,需要进一步核实的; (三)经营者申报后有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七、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结束,由反垄断局将审查决定书面通知申报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或者对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条件的决定向社会公布。 法律依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应当在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期限内补交文件、资料。经营者逾期未补交文件、资料的,视为未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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