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夫妻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有:夫妻共同签署,或者夫妻一方随后追认等共同意愿表达所发生的债务,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夫妻名义承担的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