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您好,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通常包含:第一,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第二,子女由何方抚养,抚养费的数额、给付的方法和期限。第三,各项财产的归属、数量和价值。第四,各项债务的清偿责任。第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第六,离婚后一方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方法及期限等。按照您所描述的情况,若没有财产纠纷,那么关于财产分割内容无需在离婚协议书里约定。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建议明确孩子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金额,方式,期限等内容明确约定清楚,必要的情况下,可以约定对方探视孩子的方式和次数。其他具体内容,还需要结合你们双方实际情况来判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