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培训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后1个月内,由定点职业培训机构集中向各级就业经办机构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批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培训补贴拨付至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