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到执行通知书以后双方和解还用交执行费么 |
释义 | 要缴纳执行费,因为这是国家规定的必须要缴纳的一项费用。 如果国家规定不需要缴纳的话当然不会收取,既然你在法院立了案,即使是你们双方私下达成和解,那么该说的还是要收。执行和解是在法院执行人员采取执行措施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的行为,没有执行就不需要交纳执行费用,但要交纳申请费用。 申请强制执行的必备材料: 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八)项规定的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本办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的申请费,由人民法院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决定申请费的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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