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上市公司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1、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等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