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董事会与执行委员会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董事会与委员会的区别如下: 1、对于公司来说,立董事会是必要的,再小的公司也要有执行董事;而管理委员会可以设可不设,看企业的具体情况; 2、公司企业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理论上董事会和管理委员会是两码事; 3、董事会代表股东权益,对股东大会负责,是公司所有权的代表;管理委员会或其他参与一般管理的机构代表公司经营权,如总经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董事任期3年,可连任。董事在任期内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罢免。由法人股东选定的董事,因法人内部原因需要易人的,可以改派,但必须由法人提交有效文件并经公司董事会确认。 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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