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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是否要与股东签订劳动合同?
释义
    股东单纯的身份是股东,在公司那是不需要签劳动合同的。如果股东还是公司的员工,在公司担任一定职务,但就应当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
    一、股东身份能入职其他公司吗
    如果是没有在公司任职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没有竞业禁止条款,那是可以的。如果已经在公司任职并签订劳动合同,那就不允许到其他公司上班。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需要承担一定义务。
    二、公司和股东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在公司任职的股东能通过下列方法来解除劳动关系: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股东单方面解除;其他。仅为公司股东身份,未在公司任职的,不存在劳动关系,不需要解除。
    三、股东有权要求赔偿工资吗
    股东是否有权要求赔偿工资要看股东是否在公司担任实际的职位。如果公司倒闭或股东无过错而被辞退的,股东可以要求赔偿。赔偿标准是按股东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来算,工作每满一年的,公司需要向其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公司需要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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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5 2:4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