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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姻存续期间分割财产可以吗
释义
    法律分析:共同共有关系不终止,分割共同财产不可行,婚姻关系是共同共有关系,所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经离婚诉讼,夫妻一方或双方不可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所称“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第三十八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情形以外,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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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1: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