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以奖代补政策至各个政府行政部门将行政专项经费中的一部分和奖励经费统筹管理,以奖励的方式进行分配的一种办法。比如说水土保持工程通过验收后,县级财政部门按照奖补标准和支付程序,及时向建设主体兑现奖补资金,原则上资金兑付不得晚于通过验收后的两个月。《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的指导意见》第一条 推动以奖代补是落实两手发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具体举措。其核心是变立项审批实施为建设主体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变先拨后建为先建后补。推动以奖代补在健全水土流失治理多元化投入机制、提升治理成效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地要提高认识、周密组织、积极推动以奖代补,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拓宽资金渠道,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