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般 结婚 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3 结婚年龄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禁止结婚 :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结婚材料 1/3 本人的户口簿(当事人属于 集体户口 的需出个人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2/3 身份证 (有效 临时身份证 ); 3/3 三张大二寸同版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三、没有户口本怎么办? 1/3 经常会出现父母不同意不户口本怎么办?这个时候,首先要尽量和双方父母协商,好好表现,尽量争取双方同意 2/3 如果还父母不同意,双方又很相爱,那就可以当事人携带自己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打印自己那一页户口(非户主派出所也只打印自己那一页),然后带着自己这页户口去领取 结婚证 ,注意打印的户口页要有派出所章和户籍民警的章 3/3 只有自己那一页户口的话只能领取结婚证,迁不了户口, 迁户口 必须要户口本 注意事项 注意打印的户口页要有派出所章和户籍民警的章 法律客观: 《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 、 离婚证 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