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管机构允许的外部执行情况概述 |
释义 | 被判刑罪犯可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包括: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怀孕或哺乳婴儿、生活不能自理但不危害社会。无期徒刑罪犯如符合第二项条件,亦可暂予监外执行。但存在社会危险性或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确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者需由省级政府指定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由执行法院或监狱/看守所提出并经上级机关批准。 法律分析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拓展延伸 监管机构审查外部执行情况的重要性 监管机构审查外部执行情况的重要性在于确保合规性和公正性。通过对外部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管机构能够监督和评估组织在执行其职责和义务过程中的表现。这种审查有助于发现潜在的违规行为、不当操作或不合规实践,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纠正和惩罚。此外,审查还可以促进透明度和公开性,增强投资者和公众对监管机构的信任。通过确保外部执行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标准,监管机构能够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监管机构审查外部执行情况的重要性不可低估。 结语 通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进行规定,法律保障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罪犯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也允许在特定情况下暂予监外执行。然而,对于可能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审查外部执行情况的重要性在于确保合规性和公正性,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监管机构审查外部执行情况的重要性不可低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六十二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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