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明知败诉还要上诉? |
释义 | 很多当事人选择上诉的原因主要有三种心态:一是不到黄河心不死,希望通过二审翻盘;二是合法拖延时间,延缓履行判决义务;三是为了制造多一次的调解机会,通过二审签订调解协议来获得更好的结果。 法律分析 客观上来说,一审案件上诉(通常是败诉方),维持原判的占比,可能会高于80%;部分改判或是全部改判的,占比都是极低的。 既然如此,为何很多当事人哪怕是多出诉讼费或律师费也在所不惜,非要上诉? 以我从事律师职业十多年的观察(有可能也会有以偏概全的嫌疑),当事人选择上诉,大致有以下几种心态: 一是不到黄河心不死。 一审官司已然打输了,未遂心愿,二审是唯一翻盘的机会。如果不上诉,只能接受一审失败的结果;上诉,也仍有改判的希望,哪怕这希望只有1%的胜算。所以,一定要上诉,就算是二审输了,也不留遗憾。 二是合法拖延时间。 有些官司,当事人也清楚自己会败诉,但是,为了拖延履行判决义务的时间,为了案子拖后进入执行阶段,本着用时间换空间的原则,当事人会选择上诉。而且,为了尽量的减少上诉成本,上诉标的会尽可能选择小的。比如,民间借贷纠纷中的借款人,会选择利息多算作为上诉理由,尽量少支付上诉成本。 三是为了制造多一次的调解机会。 有些纠纷,一审判决己方败诉。当事人选择上诉的同时,通过中间人做工作,也有可能在二审时签订调解协议结案。这个协议的结果,肯定比一审判决好。我前同事曾代理了一个案件。大家都认为肯定不会改判。最终结果却是,该案二审调解结案,他的当事人获益不菲。这着实让我们大开眼界。 结语 综上所述,一审案件上诉的维持原判占比高于80%,改判的占比极低。然而,很多当事人仍坚持上诉,不惜承担诉讼费和律师费。这种选择可能源于以下几种心态:一是不到黄河心不死,希望通过二审翻盘,即使只有1%的胜算也不留遗憾;二是合法拖延时间,为了延迟履行判决义务,通过上诉来换取时间;三是为了制造多一次的调解机会,通过上诉引入调解,以获得更好的结果。这些现象让我们对当事人的决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四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或者抗诉,经过审查后,应当参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八条和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分别情形用裁定驳回上诉、抗诉,或者撤销、变更原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三十九条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依照本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上诉、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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