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扬州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需要多少费用 |
释义 | 一、扬州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需要的费用 扬州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不收费,不需要费用。 二、扬州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九十条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九十一条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九十二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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