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有发票。车船使用税证明就是买车时与车辆购置税和交强险一起交纳的车船使用税。收费部门出具的回执就是这个证明。 每年与交强险和其它各类保险一起交纳这个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证明也就是每一年交费的详单。 车船使用税是国家对于行驶在国内公共道路上和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和领海口岸的船舶,按照有关规定收取的费用。具体依照排量吨位及类别收费标准不一。 这个费用每年由国家税收部门或者是保险公司统一收取。每个车辆和船舶使用者必须按时足额交纳该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 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应纳税额为年应纳税额除以12再乘以应纳税月份数。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