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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交房投诉部门
释义
    房子延期交房违约,投诉可找房管局。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可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开发商延期交房可找房管局或消协解决,违约责任应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维权方式包括协商解决、业主联合理论、申请退房和向法院起诉。购房者应书面记录协商结果,集合业主力量更有利,退房可能不划算,起诉时建议寻求律师协助。
    法律分析
    延期交房是违约行为,但承担违约责任应当依据合同的约定,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首先选择投诉,那一般房子延期交房找哪个部门投诉?下面来看看吧。
    房子延期交房找房管局投诉,开发商违约交房,违反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关交房时间的条款,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找房管局投诉或者消协等部门解决延期交房是违约行为,但承担违约责任应当依据合同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可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来承担违约责任。
    开发商延期交房如何维权1、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在购房者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时,可以先去找开发商那边协商解决,找开发商协商解决也是相对轻松的一种方式。在购房者找开发商协商解决时,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那边提出自己的赔偿要求,如果能和开发商协商一致,那么就能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但是购房者要注意,在和开发商协商成功之后,一定要记得把协商的结果用书面形式记录下来,免得开发商后悔。
    2、业主联合
    一个人的力量肯定是有限的,所以如果大家一个人去找开发商解决延期交房的事情,那么开发商那边肯定是不会重视的,所以当大家想要解决开发商延期交房这个事情的时候,那么最好是集合业主们一起向开发商理论,寻求补偿,如果去找开发商的业主很多,那么开发商肯定会非常重视的,毕竟人多力量大。
    3、申请退房
    通常来说,当开发商那边出现了延期交房的问题时,购房者都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那边退房的,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时把房屋交付给购房者,那么开发商那边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不过会选择退房的购房者一般都不多,因为购房者在等待接房的这段时间内,该房屋可能就已经涨了价了,这对于购房者来说就不划算了。
    4、向法院起诉
    与开发商那边进行协商之后,如果协商的结果不能让大家接受,那么为了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家这个时候就可以选择去法院起诉开发商,并且要求开发商那边再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但是有不少的人都不熟悉法院起诉的流程,所以在自己决定起诉开发商的时候一定要找一个律师协助自己。
    结语
    房子延期交房是违约行为,但解决违约责任需要根据合同约定。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购房者可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书面记录协商结果。业主联合向开发商理论,寻求补偿,人多力量大。购房者也可申请退房,但可能因房价上涨而不划算。如果协商失败,可选择向法院起诉,并请律师协助。以上是维权的几种常见方式。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
    合同约定面积
    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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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16: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