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证的补办可以由他人代办。所需材料:双方当事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婚姻登记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离婚登记档案复印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工作人员经审查后认为符合补办条件的,依法为其补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