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鉴定伤残费用的承担问题 |
释义 | 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费用由举证方先垫付,最后确定责任后由败诉方承担。交通事故伤残索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合理费用,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认定,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分由对方赔偿。伤残鉴定后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这些规定旨在维护法律公平、防止滥诉,保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 法律分析 一、伤残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的原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减少和防止司法资源无味的浪费,维护国家主权和其经济利益。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何索赔? 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分,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一种制裁,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与公正。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受害人因此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受害人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并可通过交强险及对方赔偿相关费用。同时,根据伤残鉴定结果,还可获得相应的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金等。以上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索赔方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三)遇有突发事件时,在预防预警、救死扶伤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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