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要离婚,房子有贷款,车是银行抵押的,我要孩子,财产怎么分 |
释义 | 夫妻买房,还款方式决定房产归属;共同财产和债务一般平分;离婚时需协商处理,如协商失败则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抵押汽车产权归一方,另一方获得补偿。共同生活的汽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 一、贷款购房婚后,若以一方个人财产偿还,则该房分配给该方独立所有。 二、贷款购房婚后,若以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则该房的按揭部分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三、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由夫妻共同所有和承担,通常按一人一半分配。如有协议,则按协议执行。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则根据财产具体情况,依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由人民法院判决。 四、夫妻双方起诉离婚,法院对正在抵押的汽车的判决是,一方获得产权,另一方获得现金补偿。若汽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 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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