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甘南内河船员职务适任证书核发流程怎么走 1.申请人在甘肃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 2.审查受理资料; 3.受理:出具《行政确认申请受理决定书》; 4.初审: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 5.复核:对初审意见、勘验结果进行复核; 6.审定:做出确认决定或不予确认决定; 7.办结:送达书面(电子)确认或不予确认决定书。 二、甘南内河船员职务适任证书核发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5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第九条船员经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其中客船和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船员还应当经相应的特殊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方可担任船员职务。严禁未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船员上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