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好?还是不签好?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好?还是不签好?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而言,一定程度上可以保障自己的就业与工作安全,同时也可以获得一定的社会保障福利等。对企业而言,则可以更灵活、更具弹性地管理人事,顺应业务发展变化。 但是,是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需结合具体情况考虑。具体来说,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 具体工作内容和薪酬待遇是否明确。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需要确认具体工作内容和待遇,不要只是片面听取企业的承诺。 2. 是否存在就业风险。对于近期需要频繁招聘、存在业务不稳定、行业不景气等情况的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风险可能较大。 3. 是否存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需要向对方提前告知,如果企业在解除合同时没有遵循法律程序,会面临违法赔偿的风险。 4. 其他条款是否公平合理。应当注意合同中其他条款是否合法、公平、合理。如果存在不合理的条款,可能会影响劳动者的权益。 综上所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评估风险,并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不可盲目从众。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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