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依法执行职务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 国家安全机关 、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对于第一到第三款要看是否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正在执行公务 国家工作人员 履行职责;第四款主要看主观形态是否为故意阻碍,造成严重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