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
释义 | 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 3.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4.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 5.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作出变更,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一、劳动关系变更工作地点薪资不变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关系变更工作地点薪资不变的情形如下: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 2、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 3、劳动者方面的原因,如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 二、被公司裁员在什么情况下能要求公司补偿 被公司裁员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要求公司补偿: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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