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个人投资获得的收益、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婚姻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法律分析
 1. 个人财产投资所得收益;
 2. 男女双方实际或应当获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3. 男女双方实际或应当获得的养老保险金和破产安置补偿费;
 4. 婚姻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以及继承或赠与财产所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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