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了保险后对方全责回去取消 |
释义 | 对方全责取消报案就可以了。因为报了保险公司也不会给赔付,因为没有责任,而对方保险公司没有理由拒赔。 一、走保险对方不签字怎么办 走保险对方不签字可以向交管部门和法院申请。对方不签字,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时间内可以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而且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应该先行赔付,然后去追对方的法律责任。代位追偿的意思是指,如果与对方车辆相撞,交警判对方全责。但是因为对方只购买了交强险,个人经济能力也不佳,无法进行赔付。这时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先把修车的钱赔付,然后由保险公司去向对方追讨赔偿款。 二、保险出险笔录不实会怎样 保险告知不实,如果投保时间还没有超过两年出险,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也不会退保费;如果投保时间超过两年出险,小病不影响保险公司承保决定的,保险公司需要按条款赔付,若隐瞒的是慢性病或足以影响承保决定的疾病,那么,保险公司会拒赔,但是会退还保费。可见,保险不如实告知的后果比较严重,容易带来理赔纠纷。 三、快速理赔回失地怎么取消理赔啊 1、双方意见相同应详细填写《快速处理单》有责方最好当场报警,便于保险公司了解详情,进行理赔。 2、《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单》可与交警、保险公司索要,或者在当地交管局网站上下载。完成拍摄后应尽快将车辆移至路边,随后双方可以确认责任划分。如果意见相同,应该填写一式两份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单》,填写清楚姓名、身份证号、车牌号、电话以及事故责任划分等信息后,有责方最好在当场报案,因为保险公司一般会对对方车辆情况做简单了解。而且超过48小时报案,保险公司有可能拒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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